觀開南大學觀光運輸學院115-1 學期
教務處公告 · 碩士班/碩士在職專班

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資訊

確認申請資格,備齊口試文件,依期限完成申請。

學位考試申請截止115/12/24星期四 · 即日起開放申請
成績送繳/撤件完成期限116/01/29星期五 · 須於期限前完成
01

申請前,先確認資格與時程

研究生於學位考試前依規定完成論文計畫審查。

申請間隔

至少 3 個月

「論文計畫書審查申請」與「學位考試口試申請」須間隔至少3個月。

學分條件

修畢 ⅔ 以上

已修畢學分須達應修學分數三分之二以上,不含當學期修習學分。

資料準備

口試前 3 週

請於預定口試日期3週前備齊資料提出申請,並留意學位考試申請截止日。

學位考試申請依「開南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」辦理;各學院另有較嚴謹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查閱學位考試規則查詢路徑:其他連結 → 法令規章 → 開南大學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規則

02

口試申請應備文件

請於口試日期 3週前 備齊下列資料。

項次應備文件份數/注意事項表單下載
01學術倫理修課證明1份;由「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」核發,須完成6小時以上。修課平台
02擬聘口試委員申請表學位論文(專業實務報告)擬聘口試委員申請表,1份。PDFODT
03切結書1份。PDFODT
04學位考試申請表1份;至教務資訊系統填寫並列印。系統填表
05學位論文(專業實務報告)初稿1份。
06論文(專業實務報告)初稿比對結果1份;第一頁須由指導教授及學生親自簽名確認。
07歷年成績單正本1份;可至小額繳款機申請及繳費,再將申請表連同繳費單送教務處註冊課務組。申請正本
08研究成果證明二擇一:
  • 公開發表論文1篇證明
  • 參加學術研討會2場證明
自行準備
03

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

學位論文以公開為原則

如論文內容涉及機密、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,須於進行學位考試前填具「開南大學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」,提出延後公開申請。

  1. 1
    提出申請

    於學位考試前填具申請書。

  2. 2
    學術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

    申請須經學術倫理委員會通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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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考試委員審核、認定並簽章

    於學位考試時完成審核認定及簽章,始得延後公開。

最後提醒

學位考試申請須於 115/12/24(四)前完成;學位考試成績送繳及撤銷學位考試,均須於 116/1/29(五)前完成。